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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老妪偷窨井盖当废品卖获刑三年半 检察官: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全球快资讯

2023-03-31 09:31:41 来源:呼和浩特日报


【资料图】

六旬老妪韩某某为牟取利益先后六次在我市回民区的几条路段上偷了40多个正在使用中的窨井盖当废品变卖。近日,韩某某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去年4月的一天,在回民区呼钢东路、通道北街等主要路段,有市民发现道路两侧五六个窨井盖一夜之间突然消失,“张着嘴”的窨井让路人不得不绕行。回民区住建局及水务公司接到群众举报后第一时间报案,回民区公安分局化工路派出所立即调取案发路段的监控,通过比对监控、现场摸排,最终锁定六旬老妪韩某某为偷走窨井盖的元凶。经公安机关查实,韩某某无固定经济来源,平日靠捡废品为生。因萌生偷窨井盖卖钱的想法,于是开始趁夜盗窃窨井盖再以每个15至20元的价格卖到废品收购站。回民区公安分局以韩某某涉嫌盗窃罪移送回民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介入案件调查后,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其提起诉讼。日前,此案经回民区人民法院进一步调查审理,被告人韩某某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针对此案, 回民区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人员表示:这里有个重要的原则:别把偷井盖者只当作小偷,他们犯下的也不是盗窃罪。根据《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盗窃公共场所尤其是人流、车流密集场所的窨井盖,其侵犯的法益本质上是公共安全,而不仅仅是公共财物所有权,不能简单地以盗窃罪进行认定。检察机关实地查看案发现场,发现被盗窨井盖的窨井不在机动车道上,而是位于公共道路两侧或非机动车道上,且缺失了窨井盖窨井尺寸足以危及案发路段人员出行安全。按照相关规定,检察机关最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韩某某提起诉讼。据介绍,对于盗窃、破坏窨井盖的行为,明知会造成人员伤亡后果而实施盗窃、破坏行为,致人受伤或死亡的,甚至会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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