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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任娜)3月10日记者获悉,按照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相关通知精神和要求,经委托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进行1.5年的系统培养,并组织专家综合评定,我省决定授予刘海花等194名教师第七批“陕西省学科带头人”称号。
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号召全省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以学科带头人为榜样,爱岗敬业,积极进取;希望被授予省学科带头人称号的教师,不忘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敢于担当,勇于奉献,不断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加强学科工作坊建设,充分发挥骨干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为新时代陕西教育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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